可是当他在半夜安营休息时,他开始讲起了故事,那时我却无法打断。
因为,不仅小石头爱听,他的那些军士们也爱听。
“将军,”小石头崇拜地望着他,“我怎么样才能成为一个将军呢?”
王甫拨弄了一下篝火,火星溅起,映着他的眼眸。
他笑了笑,说出了一句让小石头费解的话。
“这个啊……你打了足够多的败仗就可以了。”
“不是胜仗吗?”小石头不解地问。
“败仗是你的来时路。胜仗只是别人看见你的那座高台。”
王甫的声音带着一种奇异的磁性。
“打败仗的时候,记得要活下来。”
“那打胜仗呢?”
“要记得下一场可能就是败仗。”
小石头彻底糊涂了,他皱着小眉头,显然不明白为什么成为将军的关键,竟然是打败仗和活下来。
王甫看着他困惑的样子,笑了起来,那笑容里带着几分自嘲和追忆。
“你不懂,是不是?那我问你,你觉得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才真正学会打仗的?”
“一定是您第一次打胜仗的时候!”小石头不假思索地回答。
王甫摇了摇头,往火堆里添了一根枯枝,火苗“腾”地一下窜高。
“不,是从我打的第一场败仗开始。那一场,我甚至都没资格上战场。”
周边的军士们,不约而同地挪动了下脚,汇聚过来。
我闭着眼,假装睡着了,耳朵却捕捉着他每一个字。
我知道,这个故事不仅仅是讲给小石头听的。
他想让我知道,他是如何从泥泞里爬出来的。
“我刚到西境的时候,别人都叫我‘软蛋’。”
王甫没有理会手下们的反应,只是向着小石头,缓缓说道。
“我是一个旁支世家子,在那之前……我从来没有上过战场。”
他的目光扫过众人。
“我被分到的第一支队伍,队主看我像看一个死人。
他说,‘小郎君,战场上刀剑无眼,你若怕了,就躲在伙夫营里,别出来给我们添乱。’
我的同袍们,也拿我当笑话看。他们赌我活不过第一次上战场。”
用示弱来博取同情,再用逆袭来塑造传奇。
这是说书人最常用的伎俩,也是上位者收拢人心的不二法门。
小石头紧张地握紧了拳头:“那……那第一次打仗呢?”
“那次我们接到的军令,是去北地边线上一个叫‘鸦巢’的隘口,探查北国人的动静。
斥候营说,北国那些饿疯了的蛮子,总喜欢从那儿溜过来,三五成群地抢些粮食就跑。
但最近有些不对劲,怕是有大队人马要来。”
王甫的声音在噼啪作响的篝火中显得格外沉稳,仿佛在说别人的故事。
“我们一队十人,队主是个脸上带刀疤的老兵,叫陈六。
他看我的眼神,就像看一具还没凉透的尸体。
剩下的同袍,都是些在边境舔血过活的糙汉,我是队里唯一一个细皮嫩肉的。
他们背地里叫我‘粉面郎’,赌我见血就会尿裤子。”
小石头听得屏住了呼吸。
“我们摸到‘鸦巢’附近,天色已经擦黑。
林子里静得可怕,连鸟叫虫鸣都没有。
陈六经验老到,当即打手势让我们停下,说不对劲。可我们还是晚了一步。”
王甫顿了顿。
“埋伏的北国人从林子里冲了出来,至少有我们三倍之多。
他们像狼一样嚎叫着,挥舞着弯刀。
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,只记得陈六在我耳边咆哮:‘想活命就跟着我跑!’
我连刀都忘了拔,就跟着他们屁滚尿流地往回逃。
箭矢擦着我的耳朵飞过去,那种灼热的风,我至今还记得。”
第一次直面死亡的恐惧,每个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人都记得。
他的故事,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。
“我们被打散了,一路逃进了一片更深的密林。
等停下来喘口气,十个人只剩下了五个。
就在那时,我们听到了狼嚎。不是一声,是一群。”
“北国人追兵在后,饿狼堵截在前。我们被逼到了一个绝境。
陈六咬着牙,指着旁边一个长满烂泥和腐叶的水洼,对我吼:‘小子,跳下去,把头埋进泥里,憋住气!是死是活,看你的命!’
我当时吓傻了,但求生的本能让我照做了。
那是我第一次闻到死亡的味道,混着腐烂的泥腥气。”
“我听见水洼上传来惨叫、兵刃碰撞和野兽的嘶吼。
我不知道过了多久,直到一只手把我从烂泥里拽了出来。
是陈六。我们只剩三个人了。另一个叫阿鼠,是个瘦小的老兵,腿上被狼爪划开了三道深可见骨的口子。另外两个弟兄,一个被北国人砍了头,一个被狼群撕碎了。”
“可狼群没有走,它们尝到了血腥,在不远处徘徊,绿油油的眼睛在黑暗里像鬼火。
追兵的火把也越来越近。阿鼠绝望地说:‘头儿,没路了。’
陈六却笑了,那是我见过最疯狂的笑。
他把火把扔给我,说:‘拿着!’然后,他用刀割破自己的手臂,将血淋在一块破布上,迎着狼群的方向扔了过去。”
“狼群立刻被血腥味引得骚动起来。
陈六对我吼:‘小子,还记得北国人的营地在哪吗?’我点点头。
‘好!’他把阿鼠背到自己身上,‘跟紧了!今天老子就教教你,什么叫置之死地而后生!’
他竟然主动引着那群饿狼,朝着北国追兵的营地冲了过去!”
置之死地而后生,引狼入室再借刀杀人。
够狠,也够聪明。
“那是我这辈子见过最混乱的场面。
北国人没想到我们会杀个回马枪,更没想到我们还带了一群狼当‘援军’。
狼群冲进他们的营地,到处都是撕咬和惨叫。
我们趁乱冲杀,我第一次杀了人,用尽全身力气把剑捅进一个北国兵的肚子,温热的血溅了我一脸。我没有吐,只是浑身发抖。”
“一场血战下来,狼群死伤殆尽,北国人也被我们和狼群拼光了。
天亮时,营地里只剩下我们三个活人,还有三个吓破了胆的北国兵。
我们六个人,隔着满地的尸体和狼尸对峙,谁也再没有力气举起刀。
最后,他们退了,我们也退了。”
“回去的路,比来时更难。陈六失血过多,又添了新伤,昏迷不醒。
阿鼠的腿伤也开始发黑流脓。他看着昏迷的陈六,对我说:‘王……王郎君,队主他……怕是撑不住了。我们带着他,都得死在路上。把他留下吧,给他个痛快,我们还能活。’
我知道他说的是对的,可我看着陈六那张满是血污的脸,看着他把我从烂泥里拖出来的那只手,我做不到。”
“我摇了摇头,用藤条做了个简陋的拖床,把陈六绑在上面。
我对阿鼠说:‘要走你走,我要带队主回去。’
阿鼠看着我,眼神很复杂,最后他没走,一瘸一拐地跟在我身后,帮我开路。”
“我拖着陈六,走了三天两夜。
我的肩膀被藤条勒得血肉模糊,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。
好几次我都想放弃,可一闭上眼,就是陈六冲我咆哮的样子。
我告诉自己,我不是‘粉面郎’,我能把他带回去。”
“等我们终于回到营寨,我直接昏死在了门口。
醒来后,我成了新的队主。陈六的命保住了,但一条胳膊废了,再也上不了战场。
他被安置在伙夫营,负责养马。
他见到我,只说了一句话:‘你小子,早晚能当将军。’”
小石头听得入了迷,急忙问:“那……那个叫阿鼠的叔叔呢?”
王甫的目光飘向远方,声音低沉了些许:
“阿鼠的腿也没保住,被军医锯了。他不想像陈六一样留在军中被人同情,便拿了些遣散的银两,回乡了。
听说,后来他用那笔钱在家乡开了个小酒馆,娶妻生子,再也没踏足过北地一步。”
所以,这就是西境大将王甫的起点。
一个在绝境中求生的故事。
也许,他想让我了解他的过去与不易。
可我只看到了一个和我一样,在黑暗里挣扎求活,并学会了利用一切规则的野兽。
我们是同类,所以,我绝不会被他的故事打动。








